各位老师好: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文件,现启动第十五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申报。现将本次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第十五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范围: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完成,并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主要包括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战略任务,服为上海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等方面,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科学性的研究报告等成果。重点聚焦建设“五个中心”、强化“四大功能”、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科技创新、社会发展和治理、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领域。
已颁布实施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规划等,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尚处保密期的研究成果,不属于评奖受理范围。
二、奖项设置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简称研究成果奖):奖项设置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单项奖,总数不超过100项。
申请对象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单项奖(内部调研奖),我们老师不可申请。申请对象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三、注意事项
1.只有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才可以申报,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限申请1项。
2.每项研究成果只能申请一次,不能以不同申请人名义重复申请,否则申请无效。
3.研究成果属于单位完成的,应当以单位名义申请评奖,申请人应当是研究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并应当在申请书中按排序注明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
研究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当在申请前与其他完成单位共同协商,对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取得一致意见。
4.研究成果属于个人完成的,应当以个人名义申请评奖,申请人应当是研究成果第一完成人,并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
5.申请人应客观、真实地填报申请材料,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四、申报方式
1.实行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评奖系统(网址:pj.fzzx.sh.gov.cn),成果第一完成人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进行网上申请。
申请人提交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5月30日。(系统关闭后无法再申请,请申报者尽量提早完成系统填报)。
预审通过后,由所在单位进行网上签章。
2.填报申请材料
(1)完成注册后,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相关申请材料。填报内容如下:一是成果基本情况;二是主要完成人情况;三是成果精华摘要;四是成果被采纳应用情况;五是成果评审或鉴定情况。填妥申请材料后,申请人应当同时上传成果正文、专报,以及评审鉴定证明(均为pdf格式);
(2)申请人应当准确填写成果所属主要研究领域,填写不准确的,评奖办有权进行调整;
(3)申请人上传的成果正文、专报等成果材料须作匿名处理,不得出现申请人及完成人的姓名和单位信息、成果被采纳应用信息,否则申请无效,并取消本届参评资格。
(4)申请人应客观、真实地填报申请材料,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6.不予申请的情形
(1)研究成果不属于评奖范围的,不予受理;
(2)申请人在往届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受理;
(3)研究成果属于评奖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五、提交纸质材料
我们申报安排与学校保持一致,请老师们于2025年6月8(周五)下午16点之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申请人提供的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的相关证明中所示成果(纸质版)交至文科院,要求如下:
1. 申请成果采纳应用证明相关材料须系申请材料的本身成果,或申请材料的转化成果,否则该证明视为无效;批示证明中须列明获得批示的成果为单篇采用或综合采用,所获批示为圈阅、批阅(参阅、阅研)或肯定性批示。
2. 铜版纸封面,A4纸,装订完成,一式七份,其中原件一份。(不方便装订的就用夹子夹好。)评奖办不会退回材料。

